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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10 11:12:54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0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华泰证券开始代
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销售业务。 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67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
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 定投
下限 100 元, 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
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67-9908
公司网址: www.zsfund.com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http://www.htsc.com.cn/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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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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