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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11 11:23:14 股吧网页版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11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
基金主代码 0029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以及《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浙商大
数据智选
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详情请
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
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300 万 1.00%
3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
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依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
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 Y) 费率
T<7 日 1.50%
7 日≤T<30 日 0.75%
30 日≤T<1 年 0.50%
1 年≤T<2 年 0.25%
T≥2 年 0
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
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赎回费用
总额的 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赎
回费用总额的 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 6 个月的,赎回费用
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 1 个月等于 30 日, 1 年指 365 日。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
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转换业务
5.1 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
额少于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2 基金转换费用
(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
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
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
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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