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6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7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策、经济周期、利率、通货膨胀和信用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 言 ......1
二、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5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61
九、基金的投资 ......74
十、基金的业绩 ......87
十一、基金的财产 ......8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9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9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02
十七、侧袋机制 ......109
十八、风险揭示 ......11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1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2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5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57
二十五、备查文件 ......158
一、绪 言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