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重要提示
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
10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
准予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284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17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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