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0
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聚利18个月定开债”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8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聚利18个月定开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以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即2018年7月16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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