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7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鉴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成立时间:1999 年 4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1999〕10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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