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7
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3月30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59号《关于准予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00,001,783.22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01,783.2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
0.07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3月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7日,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3月8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3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强惠债券。基金代码:002940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0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18年3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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