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6 07:52:01 股吧网页版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6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恒泰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9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恒泰回报混合 A 泰康恒泰回报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34 00293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交易时除
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电话交易
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
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
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为 1,000 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
额为 1,000 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
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00,00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已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
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
电话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
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C 类基金份额的,
首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已在
直销中心柜台持有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
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单日、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具体规定请参见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
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具体费
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0%
0.00%
1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100 万 0.48%
0.00%
100 万≤M<500 万 0.32%
M≥5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注: 1、 M 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