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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4 09:14:44 股吧网页版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4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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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5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66 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
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
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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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 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
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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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
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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