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6
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40 号《关于准予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991,267,193.1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17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91,521,579.92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54,386.7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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