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6
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 年 09 月 16 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35 号文准予核
准注册,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本基金已出现开放期最后一
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 2018 年 8 月 18 日起进入清算期,第一次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8 月 18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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