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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25 08:55:12 股吧网页版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5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和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泰”)协商一致,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管理的财通资管鑫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前述销售机构的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财通证券、上海联泰认购、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7年7月25日起,具体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以财通证券、上海联泰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方式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上海联泰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上述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认购费、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处于封闭期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起适用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财通证券、上海联泰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前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站:www.ctzg.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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