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3月20日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7日
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32】 号文注册,于2016年6月1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的“三、基金
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提议终止《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8年2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2月27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3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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