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调整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人民币)(002877)或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C(002880)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美元现汇)(002878)或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美元现钞)(002879)的金额分别均应不超过 140 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