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4
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一七年十一月四日
重要提示
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证监许可[2016]1126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 《 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发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审议终止本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议案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通过,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发
布《 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
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
算审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新锦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875
基金交易代码 华夏新锦安混合 A 华夏新锦安混合 C
002875 0028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6]1126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法律法规、 《 基金合同》 等规定自 2016 年 8 月 2 日至自 2016 年 8 月
5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600,824,432.08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
转的份额)。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 《 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自 2017 年 4 月 14 日起连
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经向证监会报告,本基金
管理人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发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 ,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议案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发布《 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本基金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
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新锦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8 月 1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