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7
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1重要提示
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是由“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2月4日,“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6日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在申购/赎回选择期结束的次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自2018年3月14日起“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准。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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