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1
关于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融通通裕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 17: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21 年 5 月 31 日,由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
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118,990,562.17 份;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00,000,000.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84.0403%,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00,000,000.00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