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7
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丰盈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
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投资者在直销机构
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通
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的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
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
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
和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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