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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07:25:39 股吧网页版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8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上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2月21日,并于2018年12月22日进入清盘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A:002853

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C:0028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

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2018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三、基金财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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