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按照《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
基金代码:0028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
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自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止。截至2017年6月26日日终,基金
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不足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7年6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
托管费等费用,同时不再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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