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6
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82 号文《关于准予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生效。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发布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暨基金财产清算安排的公告》,宣布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自 2019 年 3 月 23 日起,本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