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5-25 08:38:04 股吧网页版
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25

  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

2018年5月24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

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2,893,509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6.11%,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2,893,509份,表决结果为2,893,50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8年5月24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前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25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投资

者在该日15:00前仍可按照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