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4
南 方 基 金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增 加
广 发 证 券 为 销 售 机 构 及 开 通 相 关 业 务 的 公 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广发证券将自 2023 年 03 月 24 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1 002829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F 级 不开通 不开通
从 2023 年 03 月 24 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
购、赎回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证券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广发证券网址:http://www.gf.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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