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7
招商招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年12月15日
重要提示
招商招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5月
17日《关于准予招商招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61号文)
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
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15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
9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5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书说明书。
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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