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0
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博时
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博时保泰保本A:002813、博时保泰保本C:002814)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将从保本周期到期日(2018年6月25日)开始进入选择期,选择期为2018年6月
25日至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3日起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转型为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颐泰基金”),《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的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博时颐泰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安排
1、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二年,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6月25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该日起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适用保本条款。
2、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费用相关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当日正常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保本周期到期日后本基金进入转型选择期,正常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首个保本周期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首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的过渡期内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3、2018年6月25日,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认购并持有到
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在发生保本赔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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