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
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平安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河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泉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农商行”)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协商
一致,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2813,以下简称
“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工商银行
自2016 年9 月20 日至2017 年3 月31 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个人投资
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
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
费率按8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
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中国银行
自2016 年9 月20 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
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 折优惠(即
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
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 年9 月20 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方式通过中国银行
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
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
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
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 年9 月20 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
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 折优惠(即
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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