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1-12 07:46:28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2日起,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8年1月12日起,下述适用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00元调整为10元,各销售机构

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自2018年1月12日起,投资者赎回下述适用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由30份基金份额调整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

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

强制赎回。

3、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1002809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2913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3122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