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2日起,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8年1月12日起,下述适用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00元调整为10元,各销售机构
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自2018年1月12日起,投资者赎回下述适用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由30份基金份额调整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
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
强制赎回。
3、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1002809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2913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3122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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