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7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8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
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
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
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
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
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
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7月10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7月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7月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7月10日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其中开放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业务申请;开放赎回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赎回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
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8% 0.32%
100 万≤ M <500 万 0.4% 0.12%
M≥500 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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