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3
关于召开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和《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网络方式、短信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0:00起,至
2017年6月15日17:00时止(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到表决票时间或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时间为准)。
3、纸面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吴比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7楼
投票咨询电话:4009200808(免长途通话费)
会议议案咨询电话:4009200808(免长途通话费)
邮政编码:2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专用”。
4、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5、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短信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4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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