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2
关于修改《融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2798;C类份额基
金代码:002827;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8日生
效。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融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与更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赎回费费率及收取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调整后的赎回费用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1年 0.10%
1年≤N<2年 0.05%
N≥2年 0
注:1年为365日。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当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25%。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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