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份额等
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并增设 C 类份额,同时对托管协议资金清算交收条款进行修改。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C 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A 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基金份额的费率
(1)A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用于 A 类份额,即: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Y) 费率
Y〈7 天 1.50%
7 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