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19 07:50:57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9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78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价值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
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A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83 002784
截止基 准日 下 属 分
类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 下属分 类基 金份额 净 值 (单
位 : 人民币元)
1.3261 1.2865
基准日 下属分 类基 金可供 分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52,929 , 083.66 60,012 , 415.28
截止基 准日按 照基 金合同 约定 的 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 -
本次下属分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 元 /10 份基金份额) 0.6000 0.6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3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 : 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6000 元, 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60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0 月 23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0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 得的基 金份 额将按 2023 年 10
月 23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 ,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以
查询红利发放金额,并于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
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3 年 10 月 23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
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
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
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 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相关业务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