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泓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2
新疆前海联合泓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3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4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3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4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7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20
八、 基金净值信息计算和会计核算......24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9
十、 信息披露 ......30
十一、 基金费用......32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5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6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7
十五、 禁止行为......40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1
十七、违约责任......43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6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42 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23695990
传真:0755-82788000
联系人:张绍东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孔晓璐
电话:(025)83177268
传真:(025)86776189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8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0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848220.7924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新疆前海联合泓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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