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5
招商招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三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 年 05 月 08 日
重要提示
招商招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招商招
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66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生效。
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61 号文准予变更注
册。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 称、运作方式、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和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 2019 年 5 月 16 日起,《招商招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招商招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 对基金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 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 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 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 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 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 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 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持续营销及募集规模可能受到影响,若基金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