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恒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6
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2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6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博时安恒18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10号) 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 债券回购风险等等;基
金运作风险,包括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
的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
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
面值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4、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
门槛低,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
务,或者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
过上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同
时, 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
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面临着流动性风
险。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10%(每个封闭期首日,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但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有可能不能达到或超过同期的目标收益率
水平,投资者面临获得低于目标收益率甚至亏损的风险。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8、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
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
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