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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3 09:22: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3


关于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方式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调整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并对《基金合同》、《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修订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调整情况

本基金原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收益分配方式调整后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调整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就上述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基金合 修改前 修改后

同章节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净收益小于 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
金份额 零的情形,为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 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暂
的申购 可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停本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回、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延
分 基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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