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02
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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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002723 基金简称:江信祺福 A
基金代码:002724 基金简称:江信祺福 C
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98 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简称:江信祺福 A,基金代码: 002723,C 类基金份
额简称:江信祺福 C,基金代码:002724。
5.本基金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通过江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详见本发售公告附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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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8.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
得低于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9.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
认购份额不设上限,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
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
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
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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