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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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基金管理
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广
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 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至2020年 10 月 15 日
17: 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座801
收件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55-33372651
邮政编码: 51805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专用” 。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
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调整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年9月15日,即2020 年9月15日下
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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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
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htamc.com.cn)
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 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居
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
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并
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相关的业务专用章,下同),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
公章(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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