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1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9月5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17:00结束。2018年10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4,481,398.47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7,922,049.31份的56.57%,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4,481,398.4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经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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