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9
关于调整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8年3月9日起,调整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
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
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如销售机构仅销售A类或B类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机构内的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如果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于基金存续期内的某一开放日(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自动
升降级处理,投资者在T 1日对升级或降级前的份额类别提交的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
等交易申请可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资者可于T 2日起就升级或
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交易申请。
以上调整内容不涉及基金合同的修改,是为招募说明书的补充,本公司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htamc.com.cn)或客服电话(4001-666-916)了解详情。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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