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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06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57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9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首次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10、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5月9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及代销机构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3、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安信证券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8、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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