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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28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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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7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健康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7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注: (1)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如因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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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1.50%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
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 0.60%
1,000,000≤M<5,000,000 1.00%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
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 0.40%
5,000,000≤M 1000 元/笔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
老金客户申购费为 1000 元/笔
注: (1)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
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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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80 日 0.50%
180 日≤N<365 日 0.10%
365 日≤N<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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