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05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027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8月8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8月8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706)
定于2016年8月8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定投不受上述业务规则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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