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8
关于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并于
2019年6月17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关于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现发布本次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2703”)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6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43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16年6月21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鉴于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障义务人,本基金将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的存续条件。
根据本基金合同“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即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长城久源混合”)。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
“00270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6月21日(含)起至2019年6月26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做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4、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5、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业务操作
(1)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将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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