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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23 07:26:10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23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可能于2019年1月

31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合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26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告依据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合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
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

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可能将于2019年1月31日发生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的情形,从而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本基金并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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