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2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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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737 号文募集注册,基金合
同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
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
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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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基金的募集 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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