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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20 08:11:02 股吧网页版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20

  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合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69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5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6】737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6年4月25日
至2016年5月1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6年5月 1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05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22,033,759.5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5,095.68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722,033,759.52
利息结转的份额15,095.68
合计722,048,855.2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28,831.0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4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6年5月19日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
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开放申购与赎回的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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