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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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1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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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16 年 4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6]689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的主要风
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
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新股价格波动风险等市场风险,此外,还包括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由于自身的投资
策略与具体投资对象,还包括量化风险和特殊投资品种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次
级债、债券回购(包含但不限于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银行存款(包含但不限于协议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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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还可以参与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
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3%;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限制。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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