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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4-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22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8日证监许可【2016】747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工银瑞信”),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0.01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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