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15 10:28:35 股吧网页版
《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15

  

《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和释义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前言和释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